為助力全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提升發展三年攻堅行動,
提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產后糧食處置能力,促進糧食減損、提質升級,
保障糧食安全,近日,吉林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吉林省農業農村廳、
吉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通知,
就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簡稱經營主體)新建及擴建糧食倉儲設施項目的申報工作做出部署。
據了解,經營主體新建及擴建糧食倉儲設施,購置必要的糧食機械裝備、
檢化驗儀器設備、烘干設施等均納入項目支持內容。
省級財政資金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給予支持,按照項目總投入的50%給予補助,
每個經營主體年度補助上限不超過800萬元。
吉林省境內注冊的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或錄入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的家庭農場)等產權明晰、
制度健全、經營規范、規模適度的經營主體,無不良信用記錄、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未被列入失信主體名單的均可申報。
該項目是落實《關于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提升發展三年攻堅行動十三條措施》(吉農組辦〔2024〕10 號)的具體舉措。
三部門要求各地要統籌項目安排,擇優推薦玉米、稻谷、大豆等種植規模或社會化服務面積大、
糧食的清理烘干儲存等問題突出、經營狀況良好的經營主體實施項目建設。